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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緝17年 張安樂不起訴

「白狼」張安樂被控組織犯罪、暴力討債遭通緝17年,去年返台歸案,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,張安樂涉及的英泉案,已逾追訴時效,所涉的榮福案罪證不足,且張曾在民國57年宣布脫離幫派,並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布前即出境,不適用該條例,昨將張安樂不起訴。張安樂昨表示,加諸於他身上的罪名,是當時李登輝政府為整肅異己,將一些莫須有的案子栽贓給他,在那個時空環境裡,逼得他有家歸不得,如今獲得平反,他以平常心視之。他強調,自己在民國86年遭通緝,隔年政府用來陷害他的案子,證實與他無關,在台被捕的相關人也獲判無罪,那時他就可以回台,只因已將老母親接到大陸孝敬同住,不想母親受往返奔波之苦,才會拖到母親過世後返台。張安樂被控加入竹聯幫、教唆竹聯幫分子高世川、彭建華等人以暴力恐嚇英泉牛奶、榮福公司2案,張於85年11月離境赴大陸經商,北檢86年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恐嚇等罪發布通緝。去年6月29日,張安樂返台歸案。北檢偵訊3小時後,以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偽造有價證券罪嫌重大,諭令100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。

新聞來源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82100089二順位房貸流程信貸房貸銀行利率比較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3-260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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